近日,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員核酸檢測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確定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后,要盡早盡快組織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實施方案,確保檢測人數在500萬以內的在2天內、檢測人數大于500萬的在3天內完成全員檢測。
《通知》指出,加強采樣現場的組織引導,避免人群聚集,加強醫療廢物清運,嚴格落實采樣點感染防控各項要求,確保全員核酸檢測時沒有漏采人員,沒有因現場人群聚集造成疫情傳播。同時,要建立健全采、送、檢匹配機制,避免出現樣本滯檢或檢測能力閑置。要制定完善當地的全員核酸檢測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制,完善各項應對措施,合理選擇采樣點和核酸檢測機構,制定核酸檢測力量支援預案。在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相關工作過程中,進一步完善統一指揮調度體系,實行網格化、精細化管理,摸清待檢測人員底數,做到不缺1戶,不漏1人,并做好預約管理。
《通知》強調,統籌日常核酸檢測需求和全員核酸檢測需要,對各方核酸檢測力量進行有效有序調度,確保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時日常“應檢盡檢、愿檢盡檢”的檢測需求得到保障。全員核酸檢測過程中,單采檢測樣本結果陽性的,檢測機構應當立即上報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并由法定報告機構在2小時內將相關信息進行傳染病網絡直報。混采檢測結果為陽性、灰區或單個靶標陽性的,由檢測機構立即上報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混采數量第一時間派出相應數量應急采樣隊,同時對樣本涉及人員進行復采和復檢,以確定并報告陽性人員。《通知》還提出,加強全員核酸檢測信息系統能力建設,增強數據荷載能力,適時開展壓力測試,注重信息銜接,將全員核酸檢測所產生的個人檢測結果及時反饋受檢人員。尚未出現疫情的地方,要適時開展實戰演練,在組織管理、指揮調度、采運檢匹配、物資供應保障、信息化支撐等全方位進行磨合、檢驗,查找問題和不足,優化全員核酸檢測實施方案。一旦出現疫情,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激活應急指揮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