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正文:
繼第一次與業內同行談論這個話題已歷時兩年余,《臨床試驗受試者如果感染新冠病毒,需要上報SAE嗎?》文章也得到了很多同行的關注,隨著國內疫情防控政策的不斷動態調整,筆者近期又收到一些同行提出的新疑問,結合個人工作經驗寫點不成熟的想法和處理建議,供業內同行們參考。
根據目前的數據可知,奧密克戎毒株具有較強的傳染性。目前國內的抗疫措施中也新增了一些舉措,如城市靜態管理。臨床試驗領域也因此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為保證疫情防控下的受試者安全,各醫療機構和申辦方/CRO都對臨床試驗工作的有序開展進行著部署和指引。如果一項并非針對新冠肺炎診治的臨床試驗,入組的受試者不幸感染新冠病毒,需要上報嚴重不良事件(SAE)嗎?這是現行法規、指引甚至共識中未曾約定,既往的臨床試驗經驗也不能涵蓋的。因此,在前文的基礎上,我們嘗試就此問題做進一步的探討。
臨床試驗中SAE定義大家都非常熟悉,凡是可導致死亡、危及生命、導致住院或住院時間延長、先天畸形或出生缺陷、器官功能障礙或致殘、其他重要醫學事件的不良事件,均作為SAE管理和上報。
新冠病毒感染相關上報SAE的考慮
1.?密切接觸者
如臨床試驗受試者屬于該類人員,按要求采取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此類人員無癥狀、也未接受醫學干預,僅接受觀察,從SAE定義和受試者安全風險評估而言,暫不符合上報SAE的標準,待醫學觀察結果后根據轉歸來決定是否上報,一旦滿足SAE定義均應及時上報。
2.?無癥狀感染者
此輪疫情中“無癥狀感染者”可能會被收入方艙醫院,進行隔離。隔離的目的在于避免、減少社區感染。而隔離期間一般無需特殊的治療或護理。因此,此類感染病例需要記錄,但并非醫學意義上認為的“嚴重”,建議無需作為SAE進行報告。
對于無癥狀感染者,不良事件名稱建議使用“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
3.?確診新冠肺炎患者
一旦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受試者,不良事件名稱應使用“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無論其是否危重,從SAE定義和受試者安全風險評估而言,建議研究者在獲知此診斷后及時(24小時內)上報SAE,并盡可能定期隨訪和對SAE事件進行總結。
關于SAE名稱的建議
建議根據定點收治醫院的醫學診斷名稱,考慮作為SAE上報名稱。盡量不以臨床癥狀、體征,如“發熱”、“咳嗽”等作為SAE名稱。在確診為新冠肺炎前,可能的診斷為“肺部感染”,“病毒性肺炎”,確診后SAE名稱需相應進行更新。
關于“嚴重性”標準的衡量
1.?導致需要住院/住院時間延長
如確診并已收住入院,嚴重性標準應當選擇“導致需要住院/住院時間延長”。
對于受試者收治于開展新冠治療的方艙醫院,建議考慮為“導致需要住院”。
2.?死亡
如受試者最終死亡且有明確的證據表明由感染新冠病毒所致,應選擇此項。
3.?危及生命
如確診且病情輕重程度持續向不良轉歸的方向發展的,比如危重型受試者(出現呼吸衰竭、休克、其它器官衰竭需要ICU治療),嚴重性標準應該選擇“危及生命”。
關于SAE起止時間的建議
建議將醫學診斷確定日期作為“開始日期”,最終解除隔離或死亡日期作為“結束日期”。
關于SAE分級的依據
參考《新冠病毒肺炎診療方案第九版》,新冠肺炎患者病情分類為輕型對應I級(輕度)、普通型對應II級(中度)、重型對應III級(重度)、危重型對應IV級(重度),死亡對應V級,按此作為嚴重程度分級進行上報。
SAE對癥支持治療描述
建議研究者根據定點收治醫院的醫療記錄如實填寫,盡可能收集原始醫療文件的核證副本。
關于SAE上報的時效性建議
按照我國現行GCP法規,通常要求研究者及時將SAE報告給申辦方,一般為獲知的24小時內上報。但疫情期間,對于受試者患新冠肺炎這類突發情況,加之研究者團隊、CRA團隊由于交通、通訊等障礙,可能無法在獲知后及時上報,鑒于這些不可抗力所導致的客觀原因,我們鼓勵研究團隊盡可能在獲知此SAE后盡快填寫SAE表格上報,以便最大可能保護受試者安全,以及讓申辦方和倫理委員及時獲知,有利于做出快速應對和決策。
如有條件,可盡可能考慮使用電子系統比如專門的SAE收集軟件或EDC系統中的SAE收集模塊,盡快報告不良事件和SAE。
申辦方也需在規定時限內對報告進行評估,符合SUSAR報告要求的,應盡快按GCP要求向監管部門上報,并通報所有的研究者、機構與倫理委員會。
關于SAE隨訪和總結報告上報節點的建議
臨床試驗受試者如病情輕重程度發生變化,特別是向不良轉歸的方向發展的,在研究者獲知后,均有必要及時上報SAE《隨訪報告》。
關于申辦方藥物警戒團隊的應對建議
申辦方藥物警戒團隊應對受試者罹患新冠肺炎的情況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腫瘤研究中的受試者,基礎疾病及可能存在的免疫抑制,如有暴露,被感染的幾率可能更大。因此,在獲知受試者“肺部感染”、“病毒性肺炎”等SAE時,申辦方應考慮是否需要進一步詢問確認,“是否為新冠肺炎”。
MedDRA字典已納入“新冠肺炎”相關的術語。在進行SAE報告處理時,應選擇合適的編碼以表明是“新冠病毒感染”或已確診為“肺炎”。
如申辦方收到未經研究者簽字的SAE表,也應及時處理,后續在合適的時間點,由研究者進行簽字確認。
以上意見供同行參考,關注受試者安全是持續的工作,即使在此公共衛生事件下,也應持續關注受試者的安全,從而最終保證臨床試驗的科學性與倫理性。